正文卷 第五百九十九章 安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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朱慕云听到马兴标的话,是又气又急。但马兴标说得也有一定的道理,玉梅确实不是黄花闺女。而且,她主动给马兴标买酒,本就居心叵测。
可是,这样的话,朱慕云却不能跟马兴标说。要不然的话,马兴标的尾巴,以后还不翘上天?这次的事情,不管如何,马兴标都是有错的。不借着今天的事情,将他治服的话,以后更加不好管理。
“人家老公、孩子都不在了,本就是孤零零一个人了,还被你这样欺负,以后她还能做人吗?”朱慕云生气的说。
“大不了我娶了她呗。”马兴标无奈的说。
“你想娶她,我还未必会让她嫁给你呢。”朱慕云怒道,马兴标虽然不是什么重要角色了,但好歹也是个科长。
玉梅是武尚天的人,如果真让她与马兴标结合,两人之间,最终还是会水火不相容。他们两人死了,朱慕云不会心疼。但是,就这样毁了他们,实在有些可惜。
“不管怎么说,兴标听从处座的发落。”马兴标垂头丧气的说,朱慕云虽然较他年轻,可是却两次救了自己的命。以前不管对朱慕云如何,可是他现在,对朱慕云确实有敬畏之心。毕竟,朱慕云随时都能拿走他的性命,想不敬畏都不行。
“你将昨天玉梅到了之后,你们的谈话,详细的说一遍。”朱慕云缓缓的说,这件事如何处理,还得看玉梅的意思。如果她不追究,当然是万事大吉。但如果她一定要追究,自己也得作出姿态。
当然,玉梅既然与马兴标行了苟且之事,想必是不会追究的。就算真要追究,那也是别有用心。只是,朱慕云不知道,玉梅会有什么想法。
朱慕云一边听着马兴标的介绍,一边推想着他们当时的行为。喝酒虽然是马兴标提出来的,但酒却是玉梅去买的。而且,一次就买了两瓶。马兴标拉玉梅一起喝一杯,她也没有拒绝。甚至马兴标觉得,玉梅那双不安分的眼睛,似乎还有某些期待。
正是因为玉梅的这种无形鼓励,才让马兴标的胆子越来越大,他的非分之想,也顺理成章的变成了现实。他本就是情场老手,对方一个眼神,一个不经意的动作,就能看出很多信息。
原本,朱慕云是想告诉马兴标,杀害玉兰的凶手。但马兴标与玉梅发生了这种关系后,他觉得,此事还是容后再说。
“局座,昨晚的事,我确实不对。但是玉梅,也是半推半就。您看,是不是既往不咎算了?”马兴标涎着脸说。
“玉兰尸骨未寒,你就做出这样的事,你觉得,对得起她么?”朱慕云冷冷的说。
“杀害玉兰的凶手,我一定要将他碎尸万段!”马兴标咬牙切齿的说。
“凶手的手法专业,显然非一般人所为,你可有怀疑目标?”朱慕云问,马兴标作为被害人家属,最有可能知道凶手。
朱慕云突然有个想法,直接告诉马兴标凶手,并不足以激起他心中的滔天怒火。只有让马兴标自己,一步一步的查出来,他才会有切肤之痛。
“杀害玉兰之人,不是阳金曲,就是武尚天!”马兴标一字一顿,缓缓的说。
“阳金曲?”朱慕云诧异的说。
“我进入二处后,他多次劝我,去情报处帮他。但都被我严词拒绝,他认为,我对姜天明之死,有不可推卸的责任,多次扬言,要给我好看。”马兴标说,他与阳金曲,都是从特工总部过来的,两人曾经都是军统人员,在一起受训,关系匪浅。
但正因为如此,他才了解,阳金曲到底是什么人。可是,姜天明之死,与自己真的没有关系啊。又不是自己指使姜伟新杀的,完全是姜伟新出于义愤,自行动手。
“这样吧,阳金曲那边,我让冯梓缘去调查。毕竟,你跟他以前的关系,也不好出面。可是,武尚天是咱们的上司,调查他,更得谨慎。”朱慕云说。
“如果真是武尚天动的话,凶手只有一个:阿二。”马兴标说,他与阿大打过招呼,此人心狠手辣。那个阿二,平常不怎么说话,但眼中常露出凶狠的目光。阿大、阿二两人,跟着武尚天来古星,不图名不图利,实非一般人。
“那就把阿二抓来审问。”朱慕云说道。
“处座,此事交给我去办即可,一定会查出真相。”马兴标郑重其事的说。
“交给你办可以,但是,丁子璜马上就要去安陆,这件事更加重要。”朱慕云提醒着说。
“安陆我没办法去,但我会派精干人员前往。有了丁子璜的名单,肯定不会误事。”马兴标说,他身上的伤,还没有完全好。
马兴标右手缺了三根手指,已经不适合出外勤。身有残疾之人,很容易被人记住特征,加上天气开始炎热,根本就没办法隐藏。如果是秋冬季,将手缩在衣袖里,还不会那么引人注目。
“注意安全。”朱慕云没再多说,其他事情,马兴标可能不会上心。但调查玉兰之死,他肯定会尽心竭力。
朱慕云回到码头办公室后,手下告诉他,有一位姓于的小姐打来过电话。朱慕云一听,就知道是于心玉。他与邓湘涛商议好,这两天于心玉就搬到白石路173号。可今天已经是第二天了,于心玉依然没有要搬的意思。难道说,今天终于要搬了?
于心玉已经辞了德意志洋行的工作,准备休息一段时间,就去法租界电话局当接线生。这段时间,于心玉应该过得很悠闲才对。朱慕云的电话,直接打到了和丰公寓。可是,电话一接通,朱慕云就听到了那边嘈杂的声音。
“心玉,出什么事了?”朱慕云紧张的问,于心玉一直是独居,房间里有人,他的第感觉是出事了。但是,想到于心玉还能接听电话,又稍稍放下心来。
“房间里进贼了。”于心玉心情低落的说,不管是谁,家里被窃贼光顾,都不会高兴。
“人没事吧?”朱慕云关心的问,如果只是进贼,那倒不会有什么损失。钱财乃身外之物,现在的朱慕云,早就不缺钱了。
“我上午去逛街,回来后发现,家里被翻得乱七八糟。现在,巡捕厅的警探在问话。”于心玉说,失窃之后,她第一件事就是给朱慕云打电话。
“你等着,我马上就过来。”朱慕云挂断电话,马上开着车子去了法租界江岸街。
一路上,朱慕云都在想,于心玉的房间,怎么会被窃贼光顾呢?而且,她公寓下面,一直都有行动处的人。再说了,那栋公寓,是法国人建的,哪个小偷吃了熊心豹子胆,敢大白天去公寓偷东西?
朱慕云开车到公寓附近后,特意放低了速度。军统古星区的人,他虽然认不全,但认出五成还是没问题的。一个人的记忆力如果太好的话,有的时候也很烦恼。什么事情,都能过目不忘。但对一名特工来说,有着这样的好记性,却能大大方便工作。
对住人的档案和相貌,是朱慕云的强项。他还在当巡警的时候,就能认出辖区内的所有居民。所在,他负责的太古街和长塘街,任何风吹草动,都逃不过他的法眼。
围着和丰公寓转了一圈,朱慕云果然发现了两名熟悉的身影。徐慧莹的叔叔,是军统局本部的人事处长,邓湘涛敢把徐慧莹一个人放在公寓?所以,朱慕云确定一件事,今天的所谓窃贼入室,很有可能是一场戏。
见到于心玉后,朱慕云更加确信这一点。今天的这一出,只是为了给于心玉搬出公寓,创造条件罢了。如果不发生这件事,于心玉怎么搬到自己家里去?今天家里了进了贼,说不定明天就有了匪。于心玉的安全得不到保障,他这个男朋友,当然会“焦急万分”。
朱慕云到的时候,巡捕厅的人,已经准备走了。来了两名穿着制服的巡警,还有一名着便衣的警探。那人三十来岁,身材中等,正在仔细观察着门窗。
“法租界的治安,是越来越差了,你们巡捕厅的人,如果管理不好,就交给别人嘛。”朱慕云冷嘲热讽的说。
“你是什么人?”
“慕云,这位是巡捕厅的探长汪应云。”于心玉忙不迭的介绍着说。
“汪探长,我是心玉的男友。法租界在你们的管理下,治安混乱,让人如何安心工作和生活?心玉,我看你也不要再在这里住了,跟我回家。”朱慕云牵着于心玉的手,不满的说。
“法租界的治安一向很好,这样的入室盗窃案,并不多见。但你放心,我们会全力缉拿盗贼。”汪应云冷冷的说。
“那好,到时候我会问潘鲁苏,希望他会给我一个满意的答复。”朱慕云淡淡的说。
汪应云听到朱慕云认识巡捕厅长潘鲁苏,脸色突然一变。潘鲁苏虽然是个中国人名,但其实潘鲁苏是法国人。只是到了中国后,特意起这么一个中国名字,说是入乡随俗。8)
可是,这样的话,朱慕云却不能跟马兴标说。要不然的话,马兴标的尾巴,以后还不翘上天?这次的事情,不管如何,马兴标都是有错的。不借着今天的事情,将他治服的话,以后更加不好管理。
“人家老公、孩子都不在了,本就是孤零零一个人了,还被你这样欺负,以后她还能做人吗?”朱慕云生气的说。
“大不了我娶了她呗。”马兴标无奈的说。
“你想娶她,我还未必会让她嫁给你呢。”朱慕云怒道,马兴标虽然不是什么重要角色了,但好歹也是个科长。
玉梅是武尚天的人,如果真让她与马兴标结合,两人之间,最终还是会水火不相容。他们两人死了,朱慕云不会心疼。但是,就这样毁了他们,实在有些可惜。
“不管怎么说,兴标听从处座的发落。”马兴标垂头丧气的说,朱慕云虽然较他年轻,可是却两次救了自己的命。以前不管对朱慕云如何,可是他现在,对朱慕云确实有敬畏之心。毕竟,朱慕云随时都能拿走他的性命,想不敬畏都不行。
“你将昨天玉梅到了之后,你们的谈话,详细的说一遍。”朱慕云缓缓的说,这件事如何处理,还得看玉梅的意思。如果她不追究,当然是万事大吉。但如果她一定要追究,自己也得作出姿态。
当然,玉梅既然与马兴标行了苟且之事,想必是不会追究的。就算真要追究,那也是别有用心。只是,朱慕云不知道,玉梅会有什么想法。
朱慕云一边听着马兴标的介绍,一边推想着他们当时的行为。喝酒虽然是马兴标提出来的,但酒却是玉梅去买的。而且,一次就买了两瓶。马兴标拉玉梅一起喝一杯,她也没有拒绝。甚至马兴标觉得,玉梅那双不安分的眼睛,似乎还有某些期待。
正是因为玉梅的这种无形鼓励,才让马兴标的胆子越来越大,他的非分之想,也顺理成章的变成了现实。他本就是情场老手,对方一个眼神,一个不经意的动作,就能看出很多信息。
原本,朱慕云是想告诉马兴标,杀害玉兰的凶手。但马兴标与玉梅发生了这种关系后,他觉得,此事还是容后再说。
“局座,昨晚的事,我确实不对。但是玉梅,也是半推半就。您看,是不是既往不咎算了?”马兴标涎着脸说。
“玉兰尸骨未寒,你就做出这样的事,你觉得,对得起她么?”朱慕云冷冷的说。
“杀害玉兰的凶手,我一定要将他碎尸万段!”马兴标咬牙切齿的说。
“凶手的手法专业,显然非一般人所为,你可有怀疑目标?”朱慕云问,马兴标作为被害人家属,最有可能知道凶手。
朱慕云突然有个想法,直接告诉马兴标凶手,并不足以激起他心中的滔天怒火。只有让马兴标自己,一步一步的查出来,他才会有切肤之痛。
“杀害玉兰之人,不是阳金曲,就是武尚天!”马兴标一字一顿,缓缓的说。
“阳金曲?”朱慕云诧异的说。
“我进入二处后,他多次劝我,去情报处帮他。但都被我严词拒绝,他认为,我对姜天明之死,有不可推卸的责任,多次扬言,要给我好看。”马兴标说,他与阳金曲,都是从特工总部过来的,两人曾经都是军统人员,在一起受训,关系匪浅。
但正因为如此,他才了解,阳金曲到底是什么人。可是,姜天明之死,与自己真的没有关系啊。又不是自己指使姜伟新杀的,完全是姜伟新出于义愤,自行动手。
“这样吧,阳金曲那边,我让冯梓缘去调查。毕竟,你跟他以前的关系,也不好出面。可是,武尚天是咱们的上司,调查他,更得谨慎。”朱慕云说。
“如果真是武尚天动的话,凶手只有一个:阿二。”马兴标说,他与阿大打过招呼,此人心狠手辣。那个阿二,平常不怎么说话,但眼中常露出凶狠的目光。阿大、阿二两人,跟着武尚天来古星,不图名不图利,实非一般人。
“那就把阿二抓来审问。”朱慕云说道。
“处座,此事交给我去办即可,一定会查出真相。”马兴标郑重其事的说。
“交给你办可以,但是,丁子璜马上就要去安陆,这件事更加重要。”朱慕云提醒着说。
“安陆我没办法去,但我会派精干人员前往。有了丁子璜的名单,肯定不会误事。”马兴标说,他身上的伤,还没有完全好。
马兴标右手缺了三根手指,已经不适合出外勤。身有残疾之人,很容易被人记住特征,加上天气开始炎热,根本就没办法隐藏。如果是秋冬季,将手缩在衣袖里,还不会那么引人注目。
“注意安全。”朱慕云没再多说,其他事情,马兴标可能不会上心。但调查玉兰之死,他肯定会尽心竭力。
朱慕云回到码头办公室后,手下告诉他,有一位姓于的小姐打来过电话。朱慕云一听,就知道是于心玉。他与邓湘涛商议好,这两天于心玉就搬到白石路173号。可今天已经是第二天了,于心玉依然没有要搬的意思。难道说,今天终于要搬了?
于心玉已经辞了德意志洋行的工作,准备休息一段时间,就去法租界电话局当接线生。这段时间,于心玉应该过得很悠闲才对。朱慕云的电话,直接打到了和丰公寓。可是,电话一接通,朱慕云就听到了那边嘈杂的声音。
“心玉,出什么事了?”朱慕云紧张的问,于心玉一直是独居,房间里有人,他的第感觉是出事了。但是,想到于心玉还能接听电话,又稍稍放下心来。
“房间里进贼了。”于心玉心情低落的说,不管是谁,家里被窃贼光顾,都不会高兴。
“人没事吧?”朱慕云关心的问,如果只是进贼,那倒不会有什么损失。钱财乃身外之物,现在的朱慕云,早就不缺钱了。
“我上午去逛街,回来后发现,家里被翻得乱七八糟。现在,巡捕厅的警探在问话。”于心玉说,失窃之后,她第一件事就是给朱慕云打电话。
“你等着,我马上就过来。”朱慕云挂断电话,马上开着车子去了法租界江岸街。
一路上,朱慕云都在想,于心玉的房间,怎么会被窃贼光顾呢?而且,她公寓下面,一直都有行动处的人。再说了,那栋公寓,是法国人建的,哪个小偷吃了熊心豹子胆,敢大白天去公寓偷东西?
朱慕云开车到公寓附近后,特意放低了速度。军统古星区的人,他虽然认不全,但认出五成还是没问题的。一个人的记忆力如果太好的话,有的时候也很烦恼。什么事情,都能过目不忘。但对一名特工来说,有着这样的好记性,却能大大方便工作。
对住人的档案和相貌,是朱慕云的强项。他还在当巡警的时候,就能认出辖区内的所有居民。所在,他负责的太古街和长塘街,任何风吹草动,都逃不过他的法眼。
围着和丰公寓转了一圈,朱慕云果然发现了两名熟悉的身影。徐慧莹的叔叔,是军统局本部的人事处长,邓湘涛敢把徐慧莹一个人放在公寓?所以,朱慕云确定一件事,今天的所谓窃贼入室,很有可能是一场戏。
见到于心玉后,朱慕云更加确信这一点。今天的这一出,只是为了给于心玉搬出公寓,创造条件罢了。如果不发生这件事,于心玉怎么搬到自己家里去?今天家里了进了贼,说不定明天就有了匪。于心玉的安全得不到保障,他这个男朋友,当然会“焦急万分”。
朱慕云到的时候,巡捕厅的人,已经准备走了。来了两名穿着制服的巡警,还有一名着便衣的警探。那人三十来岁,身材中等,正在仔细观察着门窗。
“法租界的治安,是越来越差了,你们巡捕厅的人,如果管理不好,就交给别人嘛。”朱慕云冷嘲热讽的说。
“你是什么人?”
“慕云,这位是巡捕厅的探长汪应云。”于心玉忙不迭的介绍着说。
“汪探长,我是心玉的男友。法租界在你们的管理下,治安混乱,让人如何安心工作和生活?心玉,我看你也不要再在这里住了,跟我回家。”朱慕云牵着于心玉的手,不满的说。
“法租界的治安一向很好,这样的入室盗窃案,并不多见。但你放心,我们会全力缉拿盗贼。”汪应云冷冷的说。
“那好,到时候我会问潘鲁苏,希望他会给我一个满意的答复。”朱慕云淡淡的说。
汪应云听到朱慕云认识巡捕厅长潘鲁苏,脸色突然一变。潘鲁苏虽然是个中国人名,但其实潘鲁苏是法国人。只是到了中国后,特意起这么一个中国名字,说是入乡随俗。8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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